1.宣传、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,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,团结、组织党内外干部和师生员工,保证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。
2.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,特别要学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,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。
3.加强对党员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向党员布置工作任务,并检查执行情况。
4.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。按照“坚持标准,保证质量,改善结构,慎重发展”的方针和有关规定,努力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。
5.要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了解、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,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。
6.密切联系群众,关心群众生活,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、创造性,鼓励和支持他们改进工作,进行革新和创造。
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
1.支部大会。
支部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。支部大会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,主要内容包括:
(1)支部工作计划
(2)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。
(3)讨论吸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,表扬先进党员,处分违纪党员,处置不合格党员。
(4)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,讨论罢免、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和代表。
(5)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。
(6)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。
支部大会由支部委员会负责召集。
凡属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,一般都应做出决议或决定。其中组织建设方面和其他需要表决的议题,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。表决方式根据议题性质和内容,可分别采取口头、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。
支部大会通过决议时,必须有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,并由原出席会议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成,决议方才有效。
临时党支部不能讨论决定发展党员、预备党员转正、党纪处分等问题,但可将有关情况提供给原单位党组织。
支部大会做出的决议,支部委员会及全体党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。如认为支部大会决议确实存在错误,可以保留意见,提请下次支部大会复议,或向上级党组织反映,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拒绝执行。